共成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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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门服务支持
上门服务为客户的公司的产品提供在购买地区以外的服务与支持。公司提供的该服务仅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当客户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之外遇到问题时,可在支持其产品的任何国家或地区要求获得全球服务。服务细则和部件供货情况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会有所不同。客户应明确,受产品所在地距离和交通状况影响,各地提供的上门服务反应速度会有所不同。
  售后服务
公司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发货日后九十(9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自购买日后九十(90)天内,如客户发现缺陷,由公司选择换货或维修。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公司确定。维修或换货是公司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
公司承诺产品质保1年,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不需要上门服务,公司提供电话、在线等技术支持服务并快递维修部件且承担费用。除上述保证外,公司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
  产品保证服务范围
换货:必须持有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发票遗失或客户要求重开发票,则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提供公司。
(1)换同样数量单价产品不限无需更换发票
(2)换不同数量单价产品普通发票退还原件,开具新的发票。
增值税发票如当月所开且未经认证,退还原件,开具新发票。如原件已认证,需提供客户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开具发票。如隔月所开且未经认证的发票,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于税务局对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有所限制,处理时间较长,建议客户将发票认证后,按(2)办理。
  维修:符合上述条件者,原则上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公司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需在发运前与公司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公司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公司承担。因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必须在原开票之日起90天内操作。